服务背景
医用护目镜及面罩能为COVID-19新冠肺炎高危人群如医护人员提供眼部保护,关上病毒入侵的窗口,隔绝病毒传播。欧洲议会(European Parliament)在2020年3月16日推出的官方日志中已确认医用护目镜及面罩是重要的抗疫物资。RTS将评估您的PPE证书有效性,提供医用护目镜和面罩CE认证服务,以及快速通关证明服务,为您的产品进入欧盟市场保驾护航。
RTS将竭力为您提供全面的医用护目镜和面罩测试解决方案,为您的防疫产品出口欧洲、北美市场护航。
一、欧洲市场(CE认证)
欧洲议会(European Parliament)于2020年3月16日发布的官方日志中对医用护目镜及面罩CE认证要求有以下放宽:
1. 进入欧盟市场流通的医用护目镜及面罩应满足欧盟法规要求,获得产品认证证书,有符合性宣称,产品印有CE marking;
2. 发证机构收到医用护目镜及面罩等防疫物资认证申请应优先审批;
3. 已到港的医用护目镜及面罩等防疫物资如未获得产品认证证书,但有证据证明产品性能符合欧盟要求,且能证明制造商正在申请该产品的产品认证,目的国海关可允许产品先行上市;
4. 欧盟成员国可豁免非市场流通的防疫物资产品认证要求,但仍须证明产品符合欧盟要求。
RTS将用专业服务评估您PPE证书的有效性,为您的产品进入欧盟市场保驾护航。
二、中国市场(GB)
GB 14866-200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。
三、美国市场(USA)
ANSI/ISEA Z87.1-2015。
一、欧洲
医用护目镜及面罩CE认证解决方案:
医用护目镜及面罩CE marking 产品认证标准须参考EN166:2001的测试要求
医用面罩 | 医用护目镜类产品 |
EN166:2001标准7.1条款 基础防护性能; |
EN166:2001标准7.1条款 基础防护性能; |
* 制造商可以根据产品实际性能增加宣称产品具有“增强型机械强度”,“防高速物体冲击”,“防雾”,“表面防刮花”等附加性能测试,增加产品市场竞争力。
二、美国
美国市场眼部及面部防护设备要求
医疗器械联邦法规(21 CFR 8XX)仅对宣称强光及辐射的防护目镜,太阳眼镜及处方眼镜进行规管。对于一般用于防飞沫和液体的眼部及面部防护设备,FDA没有相关的医疗器械法规规管。 因此此类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,企业及产品无须在FDA注册。
ANSI/ISEA Z87.1-2015是美国市场对于眼部和面部防护设备的适用标准。主要的测试项目如下:
5.1 Optical requirement 光学性能 | 8.2 Dust Hazard 粉尘防护性能 |
5.2 Physical requirement 物理性能 | 8.3 Fine Dust Hazard 极细粉尘防护性能 |
8.1 Droplet and Splash Hazard 液滴防护性能 |
三、中国市场
医用护目镜及面罩在中国市场需要满足GB 14866-2006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
测试项目:
5.6 光学性能
5.13 化学雾滴防护性能
5.14 粉尘防护性能
5.15 刺激性气体防护性能
- 时效:RTS有一套自主研发的LIMS系统,对整个测试流程监控和管理,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,缩短了企业委托检测周期。
- 便捷:RTS有完善的下单平台和免费上门取件服务,并可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咨询与培训和一站式的产品合规服务链。
- 价格:RTS在咨询阶段就可根据企业的产品信息及材料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为企业提供最贴切和最经济的报价方案,大幅降低测试成本。
- 质量:RTS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拥有数十项专利发明及配套的仪器设备和专业人才,以满足不同客户不同产品的需求。